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日前,國務院公佈《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申請或者已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應當如實申報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有關部門可以通過戶籍管理、不動產登記、車船管理等單位和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查詢、核對其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以罰款。
  (原標題:申請社會救助需如實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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