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彭一葦、通訊員胡貴玉)11月1日起,《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正式施行。昨日,省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要求省住建廳等13個部門在本月10日至20日間組織聯合專項督查,清理整治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開設的私人會所。
  督查方案要求,各市州要將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名錄和私人會所清理整治情況在當地主要媒體予以公開,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副省長曹廣晶要求,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認清在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這股歪風的惡劣影響,按照中央和省主要領導指示精神,堅決執行《暫行規定》,還原歷史建築和公園的公共屬性。此次督查涉及面廣,各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重點針對那些改變公共資源屬性、只供少數人出入享樂的私人會所,查實後,要嚴格督辦督查,針對具體情況進行曝光、整改或取締,並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良好社會風氣。  (原標題:湖北嚴查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開設私人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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